7月起,取消!关于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2021年06月30日 11:59 来源: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佚名关于取消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信息注记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度。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自2021年7月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取消《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抵押登记和注销提示信息注记。
这是继2019年6月起取消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存档的又一便民举措。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需要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查询、自助查询机查询、安徽政务网蚌埠分厅查询,自然人还可通过“皖事通平台”“我的不动产”网上查询。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52-2809901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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