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首付款到了约定时间不退一直拖我,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04日 12:28 来源:政府留言板 作者:本站近日,有网友咨询,“退首付款到了约定时间不退一直拖我,求管一下 ”,具体如下:
网友咨询:
我上个月17号在蚌埠奥园翰林银座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款加定金15万多,发现他虚假折扣虚假宣传,发票没有给我还私下留了一份合同没有给我!当时定金1万块交了三分钟我要退就跟我说退不了继续忽悠我交了首付款。第二天思前想后还是去退了款我当时只签了认购书,我想要全部退他死活就是不退欺负一个女孩他经理就说1万定金不退其他的钱申请下让我按他们说法写了申请书,就是1万定金不要剩下的十四万多全都退我!当时我都蒙的,然后东西认购书合同就被他们收走了我什么都没有,然后说好给我答复还是没有答复,24号又跟记者一起过去要了一个确定时间。说申请成功了会在30天之内退我。14万多接下来会分批直接打到我的卡上,让我回去等就好!当时有录音录像!后来我才知道我只签了认购书没有签正式合同,其实定金也是可以退的!他们这是恶意扣我定金,三分钟我耽误他们卖什么房子?这个月13号又跟我说十万零七千多的申请已经走完了流程现在已经到财务了。财务也要走流程让我等!现在又说有一个35000的电商费,让我去写申请在走流程。当时和记者在的时候他只说14万多会一月能一起打给我现在又让我回写了申请3.5万在等一个月,10万多到约定时间24号还没打给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长操龙灿留言,反映奥园瀚林银座不退还首付款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住建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于2021年9月17日认购瀚林银座7号楼商品房,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缴纳了定金及首付款。随后,您提出退房退款的诉求,依据您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第二条第四项约定,缴纳的定金予以扣除(关于“定金”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一分编第八章违约责任中有明确规定)。目前,关于应退还款项,开发企业已退还到位一部分,剩余部分正在进行退款流程中。对此,市住建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加快该流程处理时间。
如您对认购协议书中履行义务等约定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建局开发管理中心(0552-2049890)联系。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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