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异地公积金可以直接在蚌埠贷款买房啦!
2022年06月21日 11:34 来源:蚌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佚名6月20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关于修订《蚌埠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的通知,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蚌埠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通知如下:
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以外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职工。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以外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执行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贷款条件
申请异地贷款应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蚌埠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为所购房屋的权利人或共有人(限∶父母、配偶、子女范围);
2、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以及信用卡在报告期内没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违约还款记录;
5、有稳定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足以影响本次异地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商业贷款或债务;
6、实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可的担保方式。第四条 贷
(一)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
目前异地贷款额度是,职工一方(含单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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