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明年正式执行交房即交证!这些地方即将…
2022年08月25日 09:45 来源:综合信息 作者:佚名明年正式执行交房即交证!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划重点!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就要完成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就要为购房者办证!
对于房企而言,这一政策的落地,对房企的开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实现“交付即交证”,房企需要提前做好竣工验收、房屋确权、申报纳税、消防验收等工作,还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办理,需要开发商有足够的实力背书。
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交房难、办证难”的难题,解决了广大购房业主买房不能办证的“心病”,能减轻业主购房后的时间成本。
强化资金监管、“保交楼”!
全国多地纷纷出手!
近期,多地多部门进一步出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并主动担当。
一方面,对于存量部分,监管部门和各地政府及时分解执行稳房地产市场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也纷纷行动,提速为房企纾困;
另一方面,对于增量部分,多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目前,多地“保交楼”政策举措落地有声,购房者直呼“很放心”;三四线城市的从业者则期待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长沙
8月3日,长沙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根据《通知》,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至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止。将设置专门的监管账户对资金进行监测。
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到监管账户。同时,监管账户内资金的支付,也应通过监测专户进行。
重点监管额度是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项目交付使用条件及工程进度等因素,结合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综合确定,为预售资金总额的20%。
主体验收后,重点监管额度不得低于预售资金总额的10%;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解除全部预售资金的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1个月后,已售房价款未能达到预售资金总额的40%,在确保已售房价款留足20%后,可将其余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
所有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按照“留在项目、留在当地”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将资金挪作他用,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擅自抽调。
绍兴
8月3日浙江绍兴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支付监督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申请使用监管专户资金应提供资料事宜以及监管专户资金支付监督的流程事宜,重点对工作要求做了部署。
重点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户余额达不到剩余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由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相关情况书面函告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预售资金日常管理行政部门督促整改,并就资金支付管理提出相应措施。
房地产企业申请重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款项的,应在每月20日前提出,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经规定流程后在次月1日前向人民银行、监管商业银行出具支付函以及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商品房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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