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执行!事关调整蚌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2年08月31日 14:32 来源:蚌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佚名重磅消息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9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三县管理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调整为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借款职工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对于缴存余额较低的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计算可贷额度在15万元以下的,可放宽至15万元;
夫妻双方均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计算可贷额度在30万元以下的,可放宽至30万元。
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评级一星绿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评级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
以行业主管部门绿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相关认定文件为依据。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由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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