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2022年09月01日 10:29 来源:蚌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佚名重磅消息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9月1日起执行!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三县管理部: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更好支持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额度调整如下: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含房屋产权共有人)申请购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50%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调整为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由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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