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了!3月1日起!全面取消!
2021年02月25日 17:36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2月24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新规将从3月1日(下周一)开始执行。今后,广大用户将告别一批不合理收费。
【供水】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
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
包括:
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
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
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接入工程费用】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其他收费】
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
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
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
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加收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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